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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创 清代皇族女子划分为几个等级?可以享受什么待遇?

2024-06-17 09:06:30 61

原标题:清代皇族女子划分为几个等级?可以享受什么待遇?

清代的时候,皇族的身份区分非常严格,只能是努尔哈赤家族,及其直系后代。如果获得这一身份的,在当时可以享有极高的待遇。无论是爵位、官职、财富。最起码可以保证一辈子衣食无忧。

这种待遇,不只男子可以享受到。女子也包括在内。只不过待遇要差一些。当然,依然可以享受厚待。

跟那些文学作品里,直接把清朝皇族女子统称为“格格”不同。清朝时,皇族女子其实有非常严格的等级划分。都是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,进行区别。依据不同的级别,她们可以以此享受不同的待遇。

所以,把“格格”统称为皇族女子,其实是不大准确的。这个称呼在清朝的时候,其实是代表“小姐”的含义,表示尊称。皇族女子中,确实有“格格”的称呼。

只是,在一些非正式称呼中,亲王的低级妾室,也会被称为“格格”。而按照清朝规例下的称呼,皇族女子会按照爵位,划分不同级别,分别是固伦公主、和硕公主、郡主、县主、郡君、县君、乡君和六品格格八个等级。

这八个等级的身份自然各有不同。待遇最高的,就是公主。公主基本是皇帝的女儿。固伦公主的“固伦”,这个称呼,最早是从满语中音译过来的,代表“天下”的含义。而“固伦公主”的身份,则是皇后嫡生女可以拥有。

“和硕”就代表“地方”的含义。跟“天下”自然有差距。“和硕公主”主要是皇帝其他嫔妃生的女儿,或者皇后的养女之所以会有这个称呼的不同,主要是因为还是因为,清朝的时候,为了强调嫡庶的区别。

当然,这个并不是固定的。因为在过去,皇帝命令是大于一般规例的。所以,只要皇帝(掌权者)允许,即便不是皇后生的女儿,也可以被加封为公主。甚至亲王女儿,也有机会。

清朝的时候,皇室女子就是用来联姻,巩固皇家权力的。公主也不例外。不过,为了补偿,清朝会给公主较高的待遇。并且比额驸待遇要高,用来凸显皇族女子的地位。让皇族女子嫁过去后,不被婆家欺负。

清朝的时候,固伦公主每年有400两俸禄,400斛禄米。1斛大概就是60斤。当时一户家境较好的百姓,一年花销不过上百两。

如果是嫁到外藩蒙古的公主,一年待遇1000两白银,30匹绸缎。因为需要跟蒙古打理好结盟关系,所以,清朝时,外嫁到蒙古的宗室女子,占据很大数量。

如果是和硕公主,待遇有所降低。每年300两白银,300斛禄米。嫁到外藩蒙古的,每年白银400两,绸缎15匹。

公主的待遇,虽然比不上亲王每年上万两俸禄的待遇。但是,比起一般大臣的规定俸禄,已经高很多了。清朝最高级别的正一品官员。如果没有养廉银等其他收入,仅是规定俸禄,每年只有180两白银,数额极少。

到了郡主、县主这一级别,待遇又有不同。郡主是亲王的嫡长女,也被称为“和硕格格”。当然,并不是所有的亲王女儿,都是封为郡王。如果得到特殊待遇,也会被加封为公主。晚清时,恭亲王奕訢的女儿,就被慈禧破例提拔为固伦公主。

到了郡主的时候,级别待遇又降了一级。郡主每年只有160两白银,160斛禄米。嫁到外藩,也是一样。只不过,把大米换成12匹绸缎。也就是说,清朝公主以下,皇族女子嫁到外藩的,就取消了特殊待遇。

县主是郡王、世子(亲王嫡长子)的女儿。也被称作“多罗格格”。县主的待遇是每年110两白银,110斛禄米。嫁到外藩蒙古的,则是110两白银,10匹绸缎。

皇族女子的身份,并不是一成不变的。即便没有特殊提拔,也是有机会的。以县主为例。如果她的父亲是世子,将来继承亲王爵位后,县主就有机会称为郡主。

县主以下,郡君、县君、乡君的待遇,又是依次降低。郡君是贝勒正室的女儿。亲王侧福晋的女儿,也被称封为郡君。每年只有60两白银,60斛禄米,外嫁藩王的改为8匹绸缎。

县君的贝子的女儿,每年只有50两白银,50斛禄米,外嫁藩王的改为6匹绸缎。乡君是镇国公,辅国公的女儿,贝勒是庶女。

每年只有40两白银,40斛禄米,外嫁藩王的改为5匹绸缎。最后的六品格格,待遇最差,每年只有30两白银,30斛禄米,外嫁藩王的改为4匹绸缎。比一般的七品官员每年45两俸禄更低些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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